为了改善校容校貌,给广大师生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,使全体师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,特制定我校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制度。
1.检查评比范围
全校各班室内外卫生(包括学前班)。
2.卫生要求
室内:
地面、黑板等光洁,墙壁无乱写乱划,无灰尘、纸屑等垃圾。
室外:
地面、楼道、卫生区无纸屑、杂物和白色垃圾。
3.检查时间
周一至周五,每天一检查,时间定于上午课间操之后和下午大课间。
4.检查人员
由校长和副校长、教导主任组成检查小组。如有检查人员缺席,从任课教师中任意抽取。
5.评比方式
三人检查小组按优秀、良好、合格、稍差四个等级对各班室内外卫生进行划分。评比结果一周一公布,一月一总结,记入班主任量化评比成绩,作为奖励依据。
6.奖励办法
学期末评选出一等奖二名(金额占奖励金额70%),二等奖一名(金额占奖励金额20%),三等奖一名(金额占奖励金额10%)。
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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